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河北即将上线的新版“智慧兽医云平台”,这个系统将取代旧的电子出证系统,并与国家平台对接。新系统支持贩运人通过手机完成注册、车辆备案和检疫申报等操作,同时具备处理不合格动物通知单、监管无害化处理过程等功能。此外,系统还能快速查询检疫证明信息,并通过视频监控模块实现对养殖场、屠宰场等单位的实时监督。
文章还提到一些特色功能,比如离线出证,这意味着即使没有网络也能完成部分操作。数据统计分析也是亮点之一,能够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管理票证使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。
官方要求各镇强化生猪养殖信息登记,并通过平台实名备案养殖场户的信息。同时,强调规范填写养殖档案、防疫措施等,以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。
总体来看,这个新系统旨在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,减少人为错误,提升工作效率。对于养殖户和监管人员来说,这些功能无疑会带来很大的便利,同时也提高了动物产品的安全性和透明度,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一个积极的推动。
河北检疫申报app贩运人版软件支持在手机上扫描证件完成注册和认证,贩运人能够在手机上完成运输车辆的登记备案,可以录入详细的申报信息,这里还可以查看详细的检疫数据分析统计,信息齐全,动物管理更高效!
官方介绍
全省将于12月25日关闭旧版本的电子出证系统,启用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,并与国家平台对接。支持申报信息代录入,自主注册,自主车辆登记。早日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
智慧兽医检疫申报贩运人版主要功能
检疫申报
信息送给出证人员进行受理
车辆备案
动物运检车辆进行备案登记
检疫申报app贩运人版特色
检疫结果处理。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下达检疫结果处理通知单。处理通知内容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编号、动物及动物产品名称、申请检疫单位、检疫结果、处理决定、当事人、电话、官方兽医、记录时间等。
无害化处理监管。可利用PC端或移动智能无线设备,即时输入无害化处理信息,即时上传现场处理照片或视频。与“海南省农业厅动物产品安全监控管理3G系统”中的视频监控对接,可以直接查看养殖企业内部无害化处理现场的监控视频。养殖户/屠宰场通过本系统在线填报动物无害化处理申请单,各级监管人员(乡镇检疫员、乡镇站、市县所、市县畜牧局、省动监所共五级审核机制)分别在线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。养殖户/屠宰场等申报人能看到自己申报的材料及相关处理流程。

检疫合格证明快速查询。出证信息快速查询有利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高效开展。系统实现了手机移动端对全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快速查询。查询主要有两种方法:一是编号快速查询。登录手机移动端,进入快速查询页面,输入证明编号,就可以查询该检疫证信息;二是扫描二维码查询。用手机移动设备扫描检疫证上的二维码,就可以显示该检疫证的详细信息。
视频监控。视频监控模块是基于地理信息导航系统建立的。通过将各单位GIS地图坐标和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,可以在地图上直观显示养殖场、屠宰场、口岸检查站、交易市场、隔离场、冷库等单位的图标。不同单位用不同图标分类显示,用鼠标点击各图标,就可以显示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业务信息。以上相关场所可与“海南省农业厅动物产品安全监控管理3G系统”中的视频监控对接,直接查看各单位的监控视频,可保存抓取视频图片,方便执法人员指导监督。
软件亮点
检疫数据统计分析。根据录入的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,系统可按类分项进行票证使用、产地检疫、屠宰检疫、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灵活多样的数据统计分析。
离线出证。实现基层用户在没有上网条件的情况下,也能够进行检疫申报和出证。
系统管理。按照行政区划建立上下级区划的关联,实行分级管理。各级用户有不同的权限设置,区划信息需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才能管理。
申报和出证时填报的检疫数据先保存在本地文件中,完成申报和出证,待网络连通后,可以通过客户端把出证信息自动同步至系统数据库。
相关说明
养殖信息要登记。各镇(办)要强化生猪养殖基础信息登记管理,督促指导养殖场户通过“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”实名登记备案,准确登记生猪生产和存出栏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,停止饲养的及时到所属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机构报备,严防出现利用“空壳”猪场炒猪现象。
生猪出栏要报检。养殖场户出栏生猪,要按照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规定时限申报产地检疫,如实填写检疫申报单,提供相关材料,对于养殖登记情况不符,要说明情况,提倡通过“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”APP或电脑终端网上报检。
养殖档案要规范。养殖场户要规范填写养殖档案,载明养殖基础信息,投入品和兽药使用情况,检疫、免疫、检测、消毒情况,发病、诊疗、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。推行生猪养殖场检疫申报时,养殖档案实时上传“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”,对养殖档案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,要督促其进行限时整改。
生猪防疫要规范。养殖场户要加强动物防疫技术和政策学习,按规定建立免疫、用药、检疫申报、疫情报告、防疫消毒、无害化处理、畜禽标识等日常防疫制度,张贴上墙,并严格执行。严禁直接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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